文章摘要: 大資料技術監管環境大資料技術的倫理問題 隨著大資料技術的發展、個人資料使用的增長
大資料技術作為一門新興技術,已經成為人類社會關注的熱點,大資料的不斷產生、流動和發展,成為具有重要價值的社會資源。大資料技術在給人們工作和生活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一系列倫理問題。
大資料技術的倫理問題
隨著大資料技術的發展、個人資料使用的增長,網上個人資訊很容易被洩露。當我們在網路上進行註冊、交易時,需提供各種私人資訊,如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這些資訊很可能被惡意蒐集利用甚至倒賣,導致個人隱私洩露。在大資料時代,隱私很難得到合理的保護,隱私的洩露將給個人造成嚴重的損失。大多數人並不知道自己的資料被利用,也不知道自己的搜尋記錄、購買記錄、位置資訊等被收集,從而失去了對自身隱私的控制權。在這樣的背景下,個人隱私安全變得尤為重要。
現實生活中存在數字身份遭盜用的情況。數字身份作為一種線上應用身份,常常適用於網際網路世界。大資料技術能夠根據網路上的數字身份追溯到現實生活中的實際身份,給被追溯人造成很大困擾。若是將數字身份資訊對外出售,將會得到較為豐厚的利益回報,因此導致很多侵權或盜用身份的不法行為發生。不法分子在盜取別人數字身份之後,經常借用其身份從事犯罪活動,給被盜用身份的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數字身份安全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
在網際網路日益發達的時代,某些行業的資訊資料如金融資料、政府情報、醫療資料等容易受到侵害和洩露。某些黑客利用病毒侵入電腦,盜取相關資料,嚴重威脅到某些行業的資料安全。另外,大資料的分析和應用還催生了一些新的商業推廣模式,致使一部分人遭受廣告資訊騷擾。個人資料遭到洩露,還會給人們帶來嚴重的名譽或經濟損失,有時甚至會威脅到個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國家機密資料遭到洩露,不僅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甚至會給國家安全帶來嚴重後果。
數字鴻溝越來越明顯。數字鴻溝實際上是一個社會公正問題,某些群體在資訊可及方面遭到了不合理、不公正的待遇,無法享受到大資料時代下數字化帶來的利益。當前,數字鴻溝主要體現在擁有資料、分析資料和資料思維三個層面。對於大數據網絡服務商來講,大資料作為核心競爭力,是可以轉化為經濟利益的寶貴財富,不會輕易開放共享。大資料的挖掘涉及資料獲取、挖掘、計算、儲存、傳送等諸多環節,需要技術支撐,普通公眾掌握不了大資料的分析方法和技術,這些都導致了數字鴻溝的存在。
大資料技術倫理問題的根源分析
大資料技術使用主體因素。技術本身無所謂好壞,在倫理學上是中性的,大資料自身的倫理亦是如此。而技術倫理問題的出現主要是由主體因素引起的,是人在運用技術的過程中出現了偏差。首先,個體價值標準出現偏差。資料化的生活在某種程度上使人們的善惡標準弱化,或出現某種形式的衝突,從而導致個體價值標準出現偏差。其次,個體隱私意識不足。目前,網路上出現的隱私洩露現象,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個人隱私意識不足引起的。面對日益擴大的資料化空間,很多人沒有尊重他人隱私的意識,同時也沒有自我隱私保護的意識。在隱私受到侵害時,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經濟利益的驅使。在大資料時代,個人隱私資訊有著很高的經濟價值,一些不法分子爲了牟利,大肆獲取別人的隱私資訊,從事非法活動。一些商家爲了盈利,非法獲得顧客隱私資訊,有針對性地推銷商品或服務。
大資料技術本身原因。大資料技術本身是客觀的,是人類技術進步的重要成果,但大資料技術還處在發展起步階段,技術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首先,大資料的海量性和混雜性並存。這決定了資料收集時很難對其進行科學分離,採取全面採集的形式,個人隱私也會被收集,這就留下了巨大的漏洞和安全隱患。其次,資料分佈的廣泛性。現階段,資料的儲存技術越來越發達,形式也日趨多樣化,資料分佈在越來越廣泛的環境中,增大了資料洩露的可能性,如何保障資料安全日益成為越來越需要被重視的問題。再次,大資料技術的兩面性。資料化為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存在許多不足。由於個體資訊處於較大程度的公開狀態,為非法收集個人隱私、竊取濫用他人資訊的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從而造成大量個人隱私洩露,也給監管和防範工作帶來了很大困難。
大資料技術監管環境。當前,資料濫用現象時有發生,如企業濫用客戶個人資訊、不法分子非法收集個人資訊等,這些現象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監管不力或缺失引起的。一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簡稱《網路安全法》)的宣傳執行力度不夠。2018年6月1日《網路安全法》施行後,我們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將法律落到實處,使法律的威懾作用彰顯出來。二是監管制度不健全。對個人資訊的應用和傳播監管力度不夠,監管責任機構不明確,監管措施不嚴厲、處罰力度過低。此外,由於大資料技術是新興技術,本身存在安全漏洞,監管起來也具有一定難度。
大資料技術倫理問題的治理對策
加強大資料應用主體管理。首先,應提高對大資料的理性認識。強化個人對大資料的認知,深刻地瞭解它,才能更好地駕馭它,使之為自身服務。其次,樹立與時俱進的隱私觀。提升隱私保護意識,儘量使自己的隱私不受侵犯,一旦出現隱私被侵犯的情況,立刻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嚴厲打擊侵權行為。最後,大力開展大資料倫理教育。強化隱私教育觀念,樹立全民自覺保護個人隱私、不侵犯他人隱私的意識。加強資料素養教育,通過宣傳和指導,提高人們的職業道德和素養。強化對專業技術人員的監管,防止資料資源的洩露。
加強大資料技術管理。大資料技術正處於發展過程中,資料在蒐集、處理、儲存、傳輸等環節都存在隱私安全問題,因此要對這些環節加強監管。一是加強個人資料蒐集與儲存安全保護。在蒐集過程中,針對不同資料來源採取不同的監管措施,同時不斷制定和完善大資料管理制度,對掌握大資料的企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從內部杜絕資料洩密。二是採取有力的措施限制大資料分析利用與非法傳輸。大資料分析過程往往是個人隱私被侵權比較嚴重的環節,針對不同的資料分析,應該採取不同的措施限制與管理,加強對資料分析結果的保密工作。三是加大技術保護力度。資訊保安技術是保護隱私的重要手段,維護個人隱私需要更加先進的技術。因此,應該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提高技術手段,加強技術規範。
加強大資料環境監管治理。首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大資料時代需要新的法律法規進行保障,也需要新的倫理制度給予支撐。要建立大資料使用規則,對大資料使用者進行約束;將行業自律制度與法規配合使用,保護資料安全;加大《網路安全法》執行力度,以法律武器保障個人資料安全。其次,建立社會監督體系。構建大眾參與、全民監管的監督模式,監管資料的真實性和安全性。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監督,以合約的形式對資料進行監管,一旦出現違約行為,要嚴厲處罰。建立舉報制度,由政府參與介入調查,一旦證實舉報資訊真實有效,政府應該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權利不受侵害。還可以設立專門的網路監督網站,利用網際網路平臺進行監督,讓侵權行為和犯罪行為無處可逃。最後,可以讓公安部和工信部聯合執法,加大對違法事件的處罰力度,保護大資料技術的執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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